退货说明
- 分类:售后服务
- 发布时间:2020-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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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详情
申请退换货与质量申诉的受理条件:
一、买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申请,以下几种情况我司不予受理:
1.非经瑞辰化学公司售出的瑞辰产品;
2.标签破损、标签被更换、包装瓶被更换;需冷藏运输的产品没有加湿冰寄回;
3.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一次性封贴或胶条破损(质量问题除外);
4.由于您技术或使用环境限制造成的参数误报以及实际情况与您描述不符。
二、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以下几种情况我司不予受理:
1.距离发货时间超过两个月;
2.因客户使用不当或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退换货说明:
1.客户可在线与瑞辰化学客服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2.未经瑞辰化学许可和受理,暂不接受无条件退换货。若客户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客户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3.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申请,所寄送至瑞辰化学的运费由客户自己承担。
4.瑞辰化学有权就除产品质量问题外发生的任何退换货收取额外费用,一般为运输费和再储存费。
退换货具体流程:
客户在线提交申请===>售后客服人员进行核实===>经客服人员在线或邮件确认===>客户将产品、原发货单、已开具发票一起退到指定地址===>瑞辰化学收到退货===>一周内完成产品的退换货。